政府于8月14日发布第128/NQ-CP 修订第 128 号决议2022 年 3 月 15 日发布的第 32/NQ-CP 号法令,涉及某些国家/地区公民的签证豁免。
公民,来自德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丹麦、瑞典、挪威、芬兰和白俄罗斯的公民自入境后可在越南停留45天,而不是15天,无论护照类型或入境目的(如果符合越南法律的入境要求)。
该决议将于8月15日生效.
政府还发布了第关于向国家和地区公民发放电子签证的第 127/NQ-CP 号法令。该决议还公布了允许外国人使用电子签证出入境的国际边境口岸清单。
该决议取代了第 1 号决议。 2020年5月25日第79/NQ-CP号和2022年4月27日第60/NQ-CP号决议将于8月15日生效。